关于调整2023年度建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联合抽查计划和2023年度建始县部门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要求,对照《恩施州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建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结合监管实际,调整了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见附件), 现就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时间节点。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实施抽查工作,务必按月均衡开展抽查检查,杜绝集中到下半年或第四季度突击式抽查。整个抽查计划原则上要于10月31日以前全部结束,确保100%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100%涵盖抽查事项,100%公示抽查结果。
二、强化分类监管。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实行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监管,做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对信用风险低的抽查对象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抽查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严重失信抽查对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强化抽查质量。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相关文件规范的抽查检查程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标要求、从严推进、保障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切忌随意改变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范围、抽查比例等;切忌随意创建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要提前进行报备。要不断探索创新双随机监管方式方法,总结提炼亮点做法。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强化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联系沟通和情况反馈,要及时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上报相关信息,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和抽查相关资料报双随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黄曼,电话:3224331,邮箱823657435@qq.com。
建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度建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年度报告信息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 | 2023年8月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测绘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管。 | 测绘企业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2.对木材经营、加工的检查。 | 木材生产、加工、经营单位 | 县林业局 | ||||
2 |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 县市场监管局 |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7月 |
3 | 学校办学情况检查 | 1教育综合督导、教育装备、办学情况检查。 2.学校食堂食谱安全、收费情况检查。 3.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4.学校内保工作检查。 5.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6.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乡镇直学校 | 县教育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3年4月 |
4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1.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年检。 2.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监督检查。 3.收费行为监督检查。 | 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教育局 县发改局 | 2023年5月 |
5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1.对房地产、物业、中介等从业机构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2.对执行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广告发布、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是否自愿公平等情况进行检查。 3.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检查。 | 房地产开发、物业、中介、估价、租赁等房地产从业单位 | 县住建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 2023年9月 |
6 | 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 1.工作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及其他情况抽查事项。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 | 工程咨询单位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 | 2023年7月 |
7 | 住建领域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企业 | 县住建局 | 县人社局 | 2023年6月 |
8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1..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检查。 2.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3.对道路运输经营主体的监管。 4..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6.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 7.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8.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燃气企业 | 县住建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气象局 | 2023年8月 |
9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场所的检查 | 1.相关许可证取得情况及公示情况的检查。 2.治安情况的检查。 3.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4.食品安全的检查。 5.消防安全检查。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单位、企业等 | 县文旅局 |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5月 |
10 |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检查 | 1.相关许可证取得情况及日常经营情况的检查。 2.治安情况的检查。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县文旅局 | 县公安局 | 2023年6月 |
11 |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的检查 | 1.相关许可证取得情况及日常经营情况的检查。 2.经营、消防情况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 县文旅局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3年7月 |
12 |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 1.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相关检查。 2.相关营业资质的检查。 3.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4.为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县文旅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6月 |
13 | 旅行社行业监管 | 1.相取得许可证情况、日常经营情况的检查。 2.旅游车辆安全的监督检查。 | 旅行社 | 县文旅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9月 |
14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业务的检查 | 1.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检查。 2.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的检查。 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县文旅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0月 |
15 | 消防产品检查 | 1.销售及使用领域消防产品检查。 2.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检查。 3.其他违法行为。 | 消防产品销售及使用领域的单位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 2023年9月 |
16 |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 1.养老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2.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3.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4.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 | 县民政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3年10月 |
17 | 新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1.新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2.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检查。 3.使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力、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检查。 4.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 新车销售企业 | 县科技经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 2023年7月 |
18 | 二手车经销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1.二手车经销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2.使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力、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检查。 3.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 二手车销售企业 | 县科经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 2023年8月 |
19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经营行为检查 | 1.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2.危险废物是否规范储存和转移。 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再次利用情况。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 县科技经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 2023年6月 |
20 | 加油站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 1.成品油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4.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6.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 成品油零售企业 | 县科技经信局 | 县应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气象局 | 2023年10月 |
21 | 涉消耗自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材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检查 | 1.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 2.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 汽车维修企业 |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 县科技经信局 | 2023年5月 |
22 |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 1.对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 2023年4月 |
23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1.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3.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4.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工业企业 | 县应急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科技经信局 县卫健局 县人社局 | 2023年8月 |
24 | 劳动用工监督检查 | 1.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检查。 2.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 | 县人社局 |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6月 |
25 | 宾馆、旅店监督检查 | 1.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3.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4.宾馆、旅店实名登记情况、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5.宾馆、旅店明码标价的检查。 | 宾馆、旅店 | 县公安局 |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住建局 | 2023年6月 |
26 |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 1.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的检查。 2.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的检查。 3.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 爆破作业单位 | 县公安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气象局 | 2023年5月 |
27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 1.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2.保安培训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 县公安局 | 县人社局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5月 |
28 |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2023年6月 |
29 |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 | 1.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 3.围标、串标、虚假投标。 | 招标工程项目 | 县政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利局 | 2023年9月 |
30 | 对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1.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者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6月 |
2.对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林业局 | ||||
3.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者 | 县市场监管局 | ||||
4.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 县市场监管局 | ||||
5.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者 | 县市场监管局 | ||||
6.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县市场监管局 | ||||
31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监管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2.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 农产品生产、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 | 县农业农村局 |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 2023年7月 |
32 | 种畜禽质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检查 | 1.种畜禽质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2.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种畜禽生产企业、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户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4月 |
33 |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 1.对取水资质及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对水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 3.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 4.对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 | 全县范围内取得登记注册且存续的公共供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企业 | 县水利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县卫健局 | 2023年8月 |
34 | 卷烟零售市场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卷烟零售市场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卷烟零售单位 | 县烟草专卖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5月 |
35 |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设置;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统计资料报送是否及时、完整。 | 全县在库“四上”单位 | 县统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9月 |
36 | 劳动用工监督检查 | 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检查 | 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 | 县人社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 2023年4月 |
37 | 烟花爆竹零售点监督检查 | 1.烟花爆竹零售点依法获得行政许可情况监督检查。 2.零售点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3.零售点是否销售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 |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单位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6月 |
2023年度建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方式及数量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抽查比例或户数 | 抽样检验批次数量 | 抽查基数 | |||||||||
企业 | 个体 | 农专 | 其他 主体 | ||||||||
1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2.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3.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15 | 2023年8月 | 县市场监管局 | ||||||
2 | 1.商标使用行为监督检查 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3.商品条码检查 4.广告发布行为监督检查 | 1.商标使用行为监督检查。 2.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和履行经营者义务的检查。 3.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检查。 4.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5.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3% | 0.5% | 0.5% | 2023年7月 | 县市场监管局 | ||||
3 | 特种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 使用单位5%;重点单位抽取50% | 2023年8月 | 县市场监管局 | ||||||
4 | 对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 | 1.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的检查。 2.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的检查。 | 2 | 2023年8月 | 县公安局 | ||||||
5 | 对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的检查 | 对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的检查 | 1 | 2023年7月 | 县公安局 | ||||||
6 | 对道路运输经营主体的监管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 10% | 10% | 52 | 2023年7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
对出租汽车运输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50% | 3 | 2023年7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
对汽车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 10% | 10 | 2023年8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
对道路货运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 10% | 11 | 2023年9月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
7 | 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设备和产品的检查 | 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设备和产品的检查 | 7 | 2023年6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
8 | 农业“三品一标”监督检查 | 农业“三品一标”监督检查 | 5 | 2023年7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
9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 | 15 | 2023年8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
10 | 农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 从事选育、生产、经营种子、种苗、菌种等繁殖材料以及从事应施检疫的农业植物及其产品批发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 2 | 2023年5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
11 | 畜禽养殖监督检查 | 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检查;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检查 | 20 | 2023年10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监督检 | 12 | 2023年5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 | 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 | 生猪定点屠宰监督检查 | 1 | 2023年4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 | 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情况的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情况的检查 | 4 | 2023年10月 | 县司法局 | ||||||
14 |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 | 1.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2.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对水利行业资质管理的监督检查。 4.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 8 | 2023年8月 | 县水利局 | ||||||
15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2 | 2023年10月 | 县水利局 | ||||||
16 | 对采矿权人编制《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 绿方案》的监督检查 | 对采矿权人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的监督检查 | 20% | 25 | 2023年9月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