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副总经理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鹤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副总经理公告

鹤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承担鹤峰县市政公用工程投资建设、公共资产设施管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任务。负责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屏山新区、夜游景观艺术照明提升等项目,总投资达80亿元。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公司副总经理一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四)承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有犯罪记录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7.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8.现役军人;

9.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任职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土木类专业;

3.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4.获得市政或房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获得中级及以上建筑类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和县国投公司微信公众号(鹤峰国投)公开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进入公告页面,下载附件《个人简历模板》,按要求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及岗位相关操盘案例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打包压缩后投递至报名邮箱:873725542@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及岗位名称(格式如:张三应聘副总经理),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日17:00。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18-6105508。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公司另行通知本人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六、测试

本次招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与经验、专业技术能力等。应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

七、复审和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和考察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八、体检

复审和考察结束后,通知考察合格人员到鹤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若考察和体检任一环节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任与薪酬

招聘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约定内容和相关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职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待遇参照鹤峰县国投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一级二档(约12.3万元/年)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