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恩施区域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关于征集2023年度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恩施区域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专家队伍,根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恩施区域库评标专家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符合《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鄂公管委发〔2021〕6号)文件中专家准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面向全州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组织,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征集方式

常态化征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通过网上进行申报)。

三、准入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年龄在68周岁以下;

(六)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软件,适应电子评标的要求;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中“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具体条件不低于取得中级职称(含对应的职业资格)满8年。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三)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或评标专家资格的;

(四)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各级综合监管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在职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https://www.hbggzyfwpt.cn/zjfw),专家登录端口注册登录账号和密码,在线填报、打印《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送所在单位(退休人员送原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任命文件(或评定结果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等材料一并扫描上传。

(二)首次申请人最多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6个三级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评标专业。

(三)各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当地评标专家申报和初审工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多批次评审方式进行。

(三)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专家信息进行复审,按年度组织入库培训及考试。

(四)2023年上半年申报专家复审计划时间为6月中旬,各县(市)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初审;下半年申报专家复审计划时间为11月中旬,各县(市)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初审。

五、注意事项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系统申报。

(二)专家申报时工作单位如在系统中无法找到,可将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发至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邮箱eszztbjg@163.com

(三)专家征集咨询电话

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8243811

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8219632

利川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7285538

建始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3325095

巴东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4336609

宣恩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5098760

咸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6681787

来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6279880

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8-5283158

附件:关于印发《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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