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焦金翠在建始县红岩法律服务所执业的决定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关于准予焦金翠在建始县红岩法律服务所执业的决定

焦金翠:

你申请在建始县红岩法律服务所执业的相关报批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138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你在建始县红岩法律服务所执业。

恩施州司法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