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5-10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精神解读第七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农办主任蒋星华介绍,我省在做好第一产业的基础上,通过纵向延伸产业链条和横向拓展产业功能,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推广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延伸产业链条推进纵向融合,推动农业由单纯的初级种养加工向农产品精深加工、销售、品牌打造等向高端的价值链延伸。搭建土地流转平台促进规模经营,推广公安县“三块地”经验,推进“小田变大田”;推广稻渔综合种养、一种双收、一菜多用等绿色高效模式,实现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有机统一。围绕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500家以上。擦亮荆楚品牌促进农产品价值提升,重点培育一批省级核心品牌,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多渠道宣传和推介“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

拓展产业功能推进横向融合,围绕农业景观、农村生态和农耕文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业与教育、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做好用地服务,推广武汉市经验做法,出台乡村产业点状用地支持措施,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做好人才服务,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和安居创业等实际困难,营造引才引智的良好环境。做好基础设施保障,推进乡村道路、水电、快递等设施配套,建设冷链保鲜、物流仓储、5G网络,保障产业融合项目顺利实施、稳定运营。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的重要支撑。我省将从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做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三个方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争取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大于10万元的行政村占比达到70%以上。

盘活集体资源资产。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闲置农房“三地一房”改革,做好资源确权登记和价值评估;采取项目开发、作价回购、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发展资源经济、物业经济、服务经济、产业经济、生态经济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做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做实做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领办创办兴办农民合作社、乡村合作公司,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纳入乡村振兴“头雁”工程和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提高其管理和运营集体资产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行动,确保政府拨款、财政补助、扶贫项目投入等形成的集体资产确权入账,规范运行;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规范村级财务、合同和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快村级债务处置化解,防止新增非经营性债务,让村集体轻装上阵、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