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服务一流、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窗口形象,确保办事群众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省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组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5月11日—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1.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不担当、不用力、不作为;

2.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乱作为;

3.不按“清减降放”规范办事、不按公示办事指南收取材料和限时办结的;

4.政务服务事项“虚进”“假进”“应进未进”“体外循环”的;

5.政务服务事项存在红顶中介的,在政务服务场所为社会商家推介宣传服务、擅自指定中介或其他服务机构的;

6.接待群众过程中,打官腔、摆架子、乱表态,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盛气凌人,或者“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

7.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的,办事拖沓,消极工作的;

8.在政务服务中纪律松弛、服务态度差、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不依法履职、“超清单审批”的。

三、投诉方式

1.投诉电话:0718-5293178。

2.投诉电子邮箱:hfxzgj@hefeng.gov.cn。

3.投诉信箱: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16号(鹤峰县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处)。

4.投诉二维码: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场所办事窗口评价二维码。

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