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兑现景区免门票补助及旅行社组织游客奖励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兑现景区免门票补助及旅行社组织游客奖励的公示

为提振全县旅游市场信心,支持全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重振复苏,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咸丰县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鄂咸县办发〔2021〕3号)、《关于支持全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八条措施》(咸政办发〔2021〕21号)、《咸丰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咸政发〔2022〕6号),2022年1月29日,县文旅局给县内三大景区下发了《关于开展免门票优惠活动的函》。根据文件规定,县内景区对全国游客实行免门票优惠,县人民政府对县外游客按30元/人的标准对景区进行补助。旅游社单次组织县外游客30人以上来咸丰游览2个及以上景区,且住宿一晚的,按20元/人给予旅行社现金奖励。根据工作安排,现拟对自2022年1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时间段景区免票实施补助以及2022年旅行社组织游客实施奖励。经核查,应分别给予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坪坝营景区)补助9360元,咸丰县唐崖土司城址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唐崖土司遗址景区)补助19590元,湖北唐崖河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金洞景区)补助152550元。应给予恩施散客集散旅行社有限公司舞阳坝分公司奖励4380元。合计185880元。

现将符合政策要求的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5月16日(共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周钇均

联系方式:0718-6725011

附件:2022年咸丰县旅游景区免门票补助明细表

      2022年咸丰县旅行社组织游客奖励明细表


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