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民政领域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关于在全县民政领域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民政涵〔2023〕36号)精神,结合《恩施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鹤峰县民政局自5月5日起,在全县民政领域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5月5日至11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兜底保障过程中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和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治。

(一)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出现应救未救和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等问题;

(二)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违规享受救助等问题;

(三)公开公示不规范,出现不公示或违规公示等问题;

(四)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出现应退未退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电话:0718-5282310/0718-5282182

投诉(来信)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庙湾村二组云来庄桥头(鹤峰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