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清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浅析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5-15
湖北利川:清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浅析

清江河,是长江一级支流,系湖北省境内长江第二大支流,发源于恩施州利川市汪营镇清江村,流经利川市、恩施市、宣恩县、建始县、巴东县、长阳县、宜都市等七个县市注入长江,全长423公里,流域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众多,是湖北省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地区,同时也是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治荆楚必先治水,水是湖北最大的资源禀赋,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是湖北的基本安全底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将全省划分为长江、汉江、清江3个一级流域和16个二级流域片区,加快推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着力解决流域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作为清江河发源地,利川市积极落实清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但仍存在源头治理缺资金、两岸修复缺技术、协同推进缺机制等问题亟待关注解决。

一、利川市落实清江河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措施

利川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探索推行市、乡、村三级河长制,实行河长领治、全域统治、社会共治,扎实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推动清江河源头流域综合治理体系化、系统化、常态化。

(一)坚持河长领治,推动河道管护体系化。建立“三级河长+三大员管理”河长制工作体系,推行“台账化、项目化、清单化”工作机制,常态开展市级河长双月巡河、乡级河长月巡河、村级河长旬巡河活动,建立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闭环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涉河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工作体系化、制度化、常态化。创新推行河库管护量化赋分制,出台市、乡、村三级河长和管理员、信息员、保洁员工作任务清单,将评估结果作为管护经费核拨和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压实各级河长治水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向村级河长兑现奖补资金20万元。截至目前,明确市级河长1名、乡级河长5名、村级河长52名,配备11名管理员、34名信息员、52名保洁员,设置市级警长2名、乡级警长5名,实现河警长设置全覆盖。今年以来,开展巡河护河活动68次。

(二)坚持全域统治,推动河流治理系统化。将清江河流域325处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畴,扎实开展清江干流系统治理、不达标治理和小微水体治理,实施禽畜养殖场乱排乱放、非法河道采砂整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清江及其沿线3座水库进行断面水质检测,5个省控监测断面、2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水质规划类别,7个城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实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新建城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提升泵站改造2座,新建截污管道30公里、污水提示泵站2座,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提升至7万吨,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95%;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4个、生活污水处理站32座,配套管网近500公里,日处理污水2.8万吨。实施清江河源头村(1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常态清理整治房前屋后臭水沟、黑水体,建成污水处理站5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套。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建立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体系,实施城区垃圾填埋场三期扩建项目、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等项目17个,建成12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5558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屋,为302个村(社区)配备1028名农村保洁员,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收集、全清运、全处理。

(三)坚持社会共治,推动流域治理常态化。坚持全民治水理念,面向社会公开聘请242名民间河长,常态化开展“三级河长+民间河长”联合巡河护水活动,畅通民间河长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性互动,积极构建全民爱水护水工作格局。举办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活动,常态开展“河长+河道警长”联合执法行动,设立河长制监督举报电话,推行“一天受理、三天反馈、七天办结”工作机制,拓宽畅通公众参与管河护河渠道,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水事违法行为5起。抢抓“厕所革命”试点县市重大机遇,坚持把推进“厕所革命”与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办好民生实事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厕所革命”,推行“资金引导、农户实施、一户一策”,高质量推进农村旱厕改造,累计改造农村旱厕24.8万户,新建农村公共厕所564座、乡镇公共厕所102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源头综合治理缺资金。八百里清江发源地位于利川市,在该市内干流全长108公里,山高水陡,流域面积1547平方公里,也是该市重要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水源地。清江源头综合治理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属性,缺乏“自我造血”能力,自身资金平衡能力缺乏,同时资金补贴政策和制度资金主要来源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按经济发展程度来确定,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不能完全支撑水源地保护需求,加之地方财力有限,导致清江流域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工作难以全面、系统、长期开展。

(二)两岸生态保护与修复缺技术。清江流域地势自西向东倾斜,除上游利川、恩施、建始3块较大盆地及河口附近有少数丘陵、平原外,80%以上是山地,呈高山深谷地貌,重点涝区、山洪灾害治理任务“点多线长面广”。现有修复方式还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个别岸段进行申报,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统筹规划;不同地区进行的修复工程中,所采取的环境整治、景观建设等手段大同小异,大多采取种植单一物种树木等简单修复方式,导致修复结果“千岸一面”;各地修复工程因地制宜考虑当地生态系统演进特征、科学选取参照系统创新性地设计生态修复路径较少,修复效果监测及评价不够充分。

(三)上下游协同推进缺机制。清江流域上下游综合治理尚未形成整体,沿用条块分割、多头治理、分段管理、属地管理的单要素单目标治理模式,存在着“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混杂局面,“自扫门前雪”特征明显,清江水体保护“责权利”不统一,造成各行其是、各为其利,出现主体缺位和资源损耗,进而水体保护投入与实际需求相差巨大,水体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参差不齐。

三、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清江水体保护多元融资格局。建议制定激励措施和办法,鼓励经营性项目进行市场融资,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治理,通过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广开投资渠道,对有开发价值的河段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投身综合治理,遵循“谁投资、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将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与相关产业项目进行整合包装,实现“肥瘦搭配”,用产业项目收益来分摊流域治理成本,从项目收益中计提基金或特殊规费的形式,用于补偿流域治理项目,客观上达到成本分摊的效果。加大清江水体保护项目策划、储备和争取工作,部门实施与水体有关的工程,必须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规划中,优先安排落实资金,建设水体相关的系列基础设施,切实支撑和改善清江流域生态环境。

(二)实施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整个流域为着眼点,整合协调生态、防洪、游憩等功能,从恢复河道形态、营造生境与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营造休闲游憩场地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虑。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科技创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建设,推进服务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点实验室、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科研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构建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完善各部门、各地信息共享机制,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三)推行全流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模式。设立全流域跨部门综合治理管理机构,以水利部门为主导,对流域治理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协调、综合决策、系统规划、全域推进,打破部门和地域之间的分割状况,突出治理的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统一制定清江流域上中下游发展规划、水质监测、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区分类建立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因地制宜确立经济社会发展正面清单,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准入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机制和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受损、补偿谁”的原则,实施奖优罚劣、以奖代补等,切实消除行政区域之间的壁垒限制,形成水生态治理“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