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恩施州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2023年度恩施州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笔试结果,按照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恩施州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恩施州发展改革研究中心、恩施州价格监测中心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以恩施州人社局发布的《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公示的对象为准。具体名单见《2023年度恩施州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附件)。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恩施州发改委505室(恩施市舞阳大街223号州发改委院内5楼)。联系电话:0718—8251112。

四、面试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办。

2.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

(3)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

(4)个人社会关系简要情况表,现场填写。

五、其他相关事项

1.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恩施州发改委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恩施州发改委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恩施州发改委将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恩施州发改委人事科。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由恩施州发改委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3.递补时间截止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12:00。

4.在资格复审完成后,由恩施州发改委组织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以恩施州人社局、恩施州发改委官方网站正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面试公告信息,做好面试准备。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和《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