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2023年度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精神,现将参加2023年度恩施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恩施州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5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8号(机场路今大集团后面)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616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2023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附后)。

四、复审对象现场应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书。

3、“三支一扶”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资格复审单位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和《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18-8268172

附件: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