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利川市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电话:0718——7219878。
利川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