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咸丰县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咸丰县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分工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统一行动,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三、抽查时间

根据农业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抽查进度,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四、抽查对象及职责分工

(一)联合抽查对象。为咸丰县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经营者、肥料经营者、种子经营者、农业机械经营者、兽药经营者和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种畜禽生产经营者。

(二)部门检查事项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检查事项

(1)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2)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4)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5)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

(1)登记事项检查内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内容:及时公示检查信息,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五、抽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照各执法类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抽取比例和频次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行差别化监管。分别对ABCD类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原则上按照经营者总量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按照本次工作的要求,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分别随机抽取。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圆满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二)规范抽查纪律。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具体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三)公开抽查结果。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搞好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检查任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咸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清单》

咸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度咸丰县农业农村局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或户数

抽查对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包含联系方式)

参与单位

(包含联系方式)

企业

个体

农专

其他主体

1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肥料监督检查

5%

5%



肥料生产经营者

2-7月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307266108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5586658600

县市监局抽查事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2

县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5%

5%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2-5月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307266108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5586658600

县市监局抽查事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3

县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兽药监督抽查

5%

5%



兽药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2-9月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307266108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5586658600

县市监局抽查事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4

县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5%

5%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2-9月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307266108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5586658600

县市监局抽查事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5

县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农药监督检查

5%

5%



农药生产者、经

营者,农药登记

试验单位

2-7月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307266108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5586658600

县市监局抽查事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6

县农业农村局局抽查事项:种子监督检查

5%

5%



种子生产经营者

2-7月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307266108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5586658600

县市监局抽查事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7

种畜禽质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5%


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2-7月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307266108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5586658600

县市监局抽查事项: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8

县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5%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2-9月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15307266108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15586658600

县市监局抽查事项: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