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聂文)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聂文)

编号:20230050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之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8-627017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不动产权证号

备注

1

聂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

来凤县翔凤镇解放大道58号1幢101

/

房产:81.79平方米

土地:16.01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划拨

房权证来房改私字第1491号/来国用(2003)第2(6)41-001号

被继承人:聂祖声、蔡德芳

公告单位: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