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林业局全力做好林业要素保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5-17
利川市林业局全力做好林业要素保障

今年以来,利川市林业局认真履行《林业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承诺,积极担当作为,强化服务,统筹全市涉林建设项目,积极推动重大项目用林保障,助推项目实施落地。

一是强化涉林项目分类指导。全方位公开林业审批流程、结果,及时公开权责清单、服务事项等,方便企业、群众随时随地查询、咨询、办理。积极对接项目建设主体,介入项目立项选址,合理优化设计,及时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林地申报相关工作,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方案申报。今年以来,市林业局共服务项目单位230余家,老百姓自建房1个批次共21户居民使用林地审批,永久使用林地办件13件共35公顷。

二是强化简政放权。通过再压缩办理环节,再简化审批流程,建立“一般事项当日办结、疑难事项3日办结”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涉林对象到利川林业部门“一次性办理”“一站式办理”等便捷高效服务。进一步优化林地定额供给通道,主动对接服务对象,代为办理市、州级审核程序,下放临时用林审批权限。联合发改、交通、国土、水利等部门,针对重大项目多、涉林多的部门,设置追加林地定额清单,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为利咸高速项目,351、350国道,云雾山水库、纳税溪水库等工程办理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

三是强化重点项目保障。对国家、省、州、市重点建设的公路、铁路、高速等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立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库,优先保障林地定额指标。明确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拟使用林地定额指标,积极向省级备用林地定额争取指标予以保障。针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清单,特别是51个重点项目,市林业局采取一对一施策,对所需林地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立足林业服务,建立健全林地交付使用确认、专人跟踪检查监管制度。加大对临时使用林地监管,加强台账管理,及时提醒用地单位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时间,确保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促进生态建设。加大对已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林业服务对象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建立被许可人诚信档案。规范监管事项清单,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优化林业行业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