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要求,我县对防止返贫监测稳定消除风险对象进行了复核,容美镇容美村金小兰1户2人、太平镇唐家村申青云1户2人、向家群1户5人、下坪乡上村村冉贞耀1户2人、走马镇红罗沟村贾红均1户3人、谭昌胜1户3人、万祖兵1户3人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现予以公告。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439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2日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要求,我县对防止返贫监测稳定消除风险对象进行了复核,容美镇容美村金小兰1户2人、太平镇唐家村申青云1户2人、向家群1户5人、下坪乡上村村冉贞耀1户2人、走马镇红罗沟村贾红均1户3人、谭昌胜1户3人、万祖兵1户3人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现予以公告。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439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