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关于公开征集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省、州、县统一部署,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鹤峰县农村集体资源发包、资产经营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内容

(一)农村集体资源发包、资产经营

治理范围:发包合同在有效期之内的农村集体资源,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农村集体资源(不含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资源);凡用于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施、机器、设备及林木资产、畜禽资产等经营性资产。

治理内容:违规发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问题;低价发包租赁、超过承包期限发包租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低价拍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发包租赁合同到期后未按规定收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

治理范围: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在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土地平整、改水改厕、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等工程建设项目,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治理内容:违规确定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的问题;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等问题;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等问题;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发现以上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反映或举报,反映和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凭空想象。提倡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受理机关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渠道如下:

1.举报电话:0718-5282389

2.来信地址:鹤峰县农村经济管理局;鹤峰县人民政府大楼618室(邮编:445800)

3.来访地址:鹤峰县农村经济管理局(鹤峰县人民政府大楼618室)

鹤峰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