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统筹做好清江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思考及对策建议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5-22
恩施市统筹做好清江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思考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恩施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统筹推进清江流域开发利用,实现生态与发展双赢。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认真落实法定责任。建立联合协作执法机制,与上下游建始、宣恩、利川、咸丰四县市签订清江禁捕跨界水域协同执法合作协议,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席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近两年来,行政立案164,刑事立案79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1名。制发《恩施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恩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方案,明确划定清江岸线“留白”“留绿”空间。不断完善市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设置河湖长575名,将13条市级河流、56条乡级河流、597处小微水体、41座水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

(二)全力保护流域生态资源。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关于“1公里、3公里”“三区三线”及“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要求,明确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管控单元14个。配合省、州制定《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恩施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7个,调整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聘请渔政巡护员38名,建立实施清江禁渔水域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1次,共收缴、销毁抬网、电鱼工具1758套(台、副),清理涉渔“三无”船舶993艘,增殖放流各种鱼类410万尾。

(三)着力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高位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重点问题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涉流域保护意见及信访件14项,已整改11项,达到序时进度3项。实施生态污染治理工程。先后建成投运城乡污水处理厂17座,配套管网588公里,垃圾中转站33个,争取中央资金4584万元,实施车坝河、喻家河及乡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保护项目。全面取缔清江流域网箱养殖,搬迁禁养区规模养殖6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9.21%。

(四)扎实推进流域绿色发展。发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引导作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散乱污”企业66家,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4家。扎实推进“两品一标”的认证和管理,建成特色农业基地128万亩,有序推动大龙潭抽水蓄能发电项目建设,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逐步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以大峡谷、清江画廊等9个A级景区为重要支撑点,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选取白杨坪镇洞下槽村为试点,推进“零碳乡村”建设,同步加快推进“小龙潭两山实践生态新城”建设,探索具有恩施特色、可复制推广的“两山”转化实施路径。

二、保护与开发存在的困难

(一)岸线管理信息化技术水平不高。岸线巡查范围包括岸线管理范围以内的水域、陆域及滩地,清江水域岸线点多、线长、面广,自动化管理程度低,人力全面管理的难度较大,日常巡查主要依靠三级河长、河道保洁员、监督管理员开展日常巡查,部分村级河长的专业知识和协调处置能力不足,相关信息化技术投入不够,难以有效完成监管任务。

(二)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任务较重。恩施州属于喀斯特地貌,清江沿岸山势陡峭、土层脊薄、植被单一,水源涵养的功效低,人为改造难度大,大量水以流水形式流失,所以,流域治理需要从岸线源头管控、生态修复等方面综合施策,但实施各项水利项目、生态修复项目的工程难度大、建设周期较长,如恩施市需完成188个生态修复矿山任务,目前还有50个还在修复中。

(三)清江开发利用水平存在差距。恩施州城当前防洪能力整体满足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局部不足五年一遇防洪标准,清江恩施河段现有豁口点6处,内涝点6个,一定程度制约城市发展。州城在开发清江水生态打造水景观整体进度较缓慢,目前,完成清江流域恩施市城区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匡算总投资8.27亿元,拟对清江恩施市段及11条干支流生态景观提档升级,包括新建生态河堤37.3km,河道基底修复疏浚142.4万方,打造1座占地1.93万平方米的健身活动中心广场。

(四)走好绿色发展道路任重道远。由于农村地区正逐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粪便暂时难以达到无污染处理排放标准,且目前正在逐步降低农药化肥使用率,因此无法保证流入清江地下水中完全无污染。十八大以前,恩施地区长期的传统农业是以掠夺性消费资源来维持发展,对土地“轻养贱养”或“只用不养”,严重破坏了土地的良性结构,所以,农田生态系统质量恢复难以取得立竿见影成效。同时,发达地区业已完成资本聚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会逐渐向内地欠发达地区转移,清江流域水体资源颇优,承接产业转移概率较大,污染风险也就随之增大。

三、有关建议

(一)调整优化规划设计。建议省级相关部门调整优化《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功能分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分区对接一致。在划定清江河道岸线的基础上,划实岸线管控分区,结合岸线的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河势稳定性、饮用水源地、城镇村等特性,进行分区分段,分别对应国土空间规划的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及城镇发展区,实施分区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编制清江岸线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实施更具体的管控引导。

(二)提高岸线管理信息化水平。希望全省统一明确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划定细则,加大对基层支持力度,划拨专项资金为基层采购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探头等信息技术设备投入岸线巡查管理,自上而下开展河道管护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推动实现岸线实时动态监控。

(三)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建议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支持恩施市实施清江流域恩施市城区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州城内涝治理项目等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不断提高清江开发利用水平。

(四)坚定走好绿色发展道路。建议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分析清江河道岸线划定范围内的农业生产适宜性,合理调减划定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避免和减轻河岸崩塌和农业面源污染。对清江流域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指标予以倾斜,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探索畜禽粪污处理新模式,积极推广种养循环、农牧结合模式及绿色防控新技术,强化发展生态农业指导与服务,推动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