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4228260001》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关于《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4228260001》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促进咸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咸丰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2023年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方案范围位于咸丰县忠堡镇的板桥村、廖家堡村、明星村及高笋塘村,四至范围为东至忠堡镇安置小区,南至在建的宣咸高速忠堡收费站,西至板桥村安置小区,北至242国道,总面积80.23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和效益分析

(一)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在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带动产业发展和带动就业、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必要性。

(二)效益分析:在经济效益上,大大提高社会经济总量,增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力,项目建设完成后带来的经济效益将持续增长,推动忠堡工业组团实现产业动能升级转换,提高招商引资吸引力,带动区域土地资源价值提升,助力高质量发展;在社会效益上,可完善生活设施配套,提高医疗教育水平,提供较多就业岗位,提高本地居民收入水平;在生态效益上,本方案在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水系治理等方面带来积极效益。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适宜性

(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符合《恩施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咸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忠堡工业园区的发展定位和要求。

(二)成片开发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位于自然资源部下发“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确定的咸丰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也未突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本方案未突破咸丰县城镇开发边界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咸丰县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在咸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前,我县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账管理。

(三)成片开发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经核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选址无现状地质灾害。未发现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

四、主要用途和拟实现功能

本方案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主要实现产业经济发展、居住生活、公共服务配套、商业服务、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景观及游憩服务等功能。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项目12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个、居住用途项目2个、商业服务用途项目1个、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项目1个、交通运输用途项目2个、绿地与开敞空间用途项目1个、市政设施项目2个。计划实施周期为2023年-2025年,3年内实施完毕。

2023年实施项目4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23.63公顷,土地供应23.63公顷。

2024年实施项目5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9.26公顷,土地供应19.26公顷。

2025实施项目3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27.49公顷,土地供应27.49公顷。

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用地比例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包含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32.10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00%,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拟征收土地上的板桥村、廖家堡村、明星村、高笋塘村涉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拆迁房屋、工矿企业或其他建筑设施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按照《咸丰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咸政发〔2021〕1号)、《咸丰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咸政发〔2021〕11号)的规定执行。

社保安置: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情况

经核查,本方案未没有用永久基本农田,没有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没有占用自然保护区。

(三)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土地批供数据统计情况,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咸丰县下达的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量为39.3333公顷,本县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量为41.8200公顷,消化处置率为106.32%;2022年本县闲置土地处置任务量为44.0000公顷,闲置土地消化处置量为46.5800公顷,消化处置率为105.86%。已完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达到《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湖北省于2021年正式开展“亩产论英雄”考核工作,在2021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中,咸丰县考核结果在30个三类县(市、区)中排名21位,不属于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对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批准实施无影响。

(四)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咸丰县存在已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咸丰县绕城北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28260001)和《咸丰县忠堡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28260002)于2022年7月获得批准。目前,两个方案正在按年度计划实施,对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批准实施无影响。

八、结论

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九、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3号)

联系邮箱:xfghgs@126.com

联系电话:0718-6822095

附件:《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4228260001)》公示稿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