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恩施州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5月5日,恩施州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听取了恩施州统计局关于恩施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州委副书记、州长夏锡璠主持会议并讲话,州政府副州长、秘书长和州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全面调查,客观反映恩施州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发展新进程,全面了解全州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益提升和动能转换等情况,对恩施州今后五年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的意义十分重大。要周密组织。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由常务副州长负责组织州、各县市及州直部门上下一心,形成合力,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全力做好全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要争当先进。要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稳扎稳打,统筹推进,确保恩施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创优争先。

会议要求,一是单位清查要重视到位。高度重视单位清查,摸清市场主体底数,培育市场主体增量,为单位清查打牢基础。二是普查“两员”要选聘到位。要将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能认真负责的基层工作者选聘为“两员”,统筹做好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普查业务能力,确保胜任岗位要求。三是宣传氛围要营造到位。由州委宣传部牵头抓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进行普查宣传,让广大普查对象知晓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如实申报经济指标数据,主动配合搞好经济普查工作。四是普查经费要保障到位。恩施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州和各县市分级负担,其中州级普查经费按实际需要全额予以保障。

会议同意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和《关于组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