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资料审核、现场评估,并报医保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拟新增以下单位为2023年度来凤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公示如下:
来凤县康来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来凤县乐康药店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如对上述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18-6278855
来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 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