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安排,鹤峰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不到位;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随意处罚、拆分处罚;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不按规定开展执法活动;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执法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或监管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查处不力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不按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时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对高速收费站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指导、监管不力,应予免费通行的政策不执行;存在暴力执法、违法执法行为;对执法“外包”缺少监管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时,不按规定时限侦查、移送,超过取保候审法定期限不采取强制措施;对属于治安处罚的案件不按规定移送;发现违法或犯罪线索,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带车黄牛”扰乱秩序行为打击不力,企业办理货车通行证不便捷;对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中共鹤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举报电话:0718—5291595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来信邮寄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91号鹤峰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受理举报邮箱:hfxsfjxzzf@163.com

(二)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电话:0718—5285010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来信邮寄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受理举报邮箱:360092772@qq.com

(三)鹤峰县公安局受理举报电话:0718-5263475

来信邮寄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01号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受理举报邮箱:3410009194@qq.com

(四)鹤峰县交通运输局受理举报电话:13907260330

来信邮寄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53号鹤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楼办公室

受理举报邮箱:366734185@qq.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问题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二)对恩施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的相关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优化相关审批检查工作流程、出台相关便民利民举措等,以及其他工作意见建议均可通过上述渠道反映。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有关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鹤峰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