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旅行社行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关于开展旅行社行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23年度恩施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安排,州文旅局、州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旅行社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恩施州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州范围内以旅行社为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对信用风险低的减少抽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风险高的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本次抽取比例为: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为1%、对信用风险较高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为5%、对信用风险比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为10%、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为20%。

四、抽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检查方式进行。

五、抽查内容

(一)文旅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3、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抽查;

4、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的抽查抽查内容。具体如下:

(1)经营证照是否悬挂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证照注册登记地址是否和营业场所地址一致;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旅行社及分社登记事项变更的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分社无需备案);

(2)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情况以及总社对其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

(3)企业职工名册与实际从事导游、领队服务等人员的情况是否相符;旅行社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违法情形;临时聘用导游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向其支付旅游服务费用;

(4)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

(5)向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协议,旅行社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

(6)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内容是否完整、规范,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7)旅游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交通、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安排和标准以及浏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产品中是否存在安排旅游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情形;

(8)旅游合同、行程单等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并保存2年以上;

(9)旅行社投诉处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在旅行社组团合同中对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作出说明和警示;是否落实导游专座;

(10)是否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规定交纳或补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否书面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检查带团导游的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检查行程是否与行程单相符;受旅行社委派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向旅游者就团队服务质量问题进行询问;除必要情况外,检查应避免延误团队旅游行程。

(二)市监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1、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检查;

2、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具体内容为:

(1)旅游合同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内容;

(2)旅行社通过网络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的,是否履行亮照亮证和信息公示义务。

六、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州文旅局,参与部门:州市场监管局。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州文旅局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州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落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州文旅局及时组织相关联合抽查部门,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

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分2个组,州文旅局单位抽2人、州市场监管局抽1人,共6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

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州文旅局要及时督促指导州市场监管局的执法检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

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州文旅局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整理相关资料报州市场监管局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州文旅局的安排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州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州文旅局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优化流程,精准监管。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