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恩施州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2023年恩施州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恩施州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入围2023年恩施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详情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1.入围考生于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8:00到恩施州民政局410办公室报到后,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在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交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4.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5.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7日内提出一次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考察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将于2023年6月中旬进行,具体事宜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或学校、居住地)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3.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及要求,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提前准备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从进入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0718-8212637

附件:2023年恩施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恩施州民政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