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醒】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州消费者委员会关于“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消费提醒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消费提醒】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州消费者委员会关于“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消费提醒

(记者刘学成 通讯员谭玲 陈媛)“6·18”网络经营集中促销活动临近,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州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选择,及时维权。

一、理性看待促销活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各网络交易经营者五花八门的广告宣传,容易让人冲动消费。因此,建议消费者保持理性,在考虑“优不优惠”之前先考虑自己“需不需要”,做到货比三家,多搜、多查、多对比,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注意质量参数及保质期,避免商家借机“以次充好”。对食品等保质期相对较短的商品,避免囤货太多,造成浪费。

二、科学选择购物平台。微信朋友圈、小程序、海外代购、直播购物等购买平台越来越丰富,但部分途径缺乏第三方支付平台做保障,消费者如不仔细甄别,存在较大消费安全隐患。建议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的网络购物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商家,在购物前仔细了解商品信息与发货渠道,购买前多关注网店的信誉度和交易评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平台或商家购买。

三、仔细研读促销规则。商家促销规则繁琐,算法精妙,广大消费者请充分了解商家制订的退换货、预售、折扣、红包优惠券使用、定金退还等规则,提前了解商品的市场价格,核实优惠的真实性,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不要被部分无良商家虚报特价揽客、先涨价后打折等行为“套路”。购买前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四、谨慎选择支付渠道。广大消费者请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对通过朋友圈、微博、直播等开展的商品销售活动,不要私加微信线下交易,不接收和打开陌生人通过聊天工具等发送的不明链接,谨慎使用“二维码”支付,防止不法分子盗取个人信息和网银信息,避免财产损失。

五、保留证据及时维权。在网购商品及服务时请注意收集和保存购物凭证,例如活动促销规则、商家承诺截图、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快递单号、发票等,方便后期维权。发生纠纷时,核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或购买前约定,若满足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可及时申请维权。若不满足,可及时通过平台客服发起维权投诉,提请平台客服介入调解,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请尽早拨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同时,恩施州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州网络交易经营者:

请主动学习《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珍惜6·18集中促销商机,珍惜商誉、诚信经营。自觉规范各类竞争、促销行为,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主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履行好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格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及时主动和解网络消费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网管网”,对“6·18”集中促销活动开展定向监测工作,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对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价格违法及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