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和职责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恩施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和职责公告

为进一步压实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紧急通知》(鄂安〔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州来凤县孚瑞矿业有限公司萤石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详见附件)和职责等信息进行公告。

一、州、县政府包保责任人职责

加强对包保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县、乡镇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协调解决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违法建设运行行为。组织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组织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措施,坚决遏制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对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汛期加大检查频次。

二、州应急管理局监管责任人职责

负责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县、乡镇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将相关隐患录入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依规做好尾矿库非法违法建设运行行为的打击工作。每年定期在当地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告尾矿库名称、所属企业、“库长”、包保责任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等信息,并逐级将公告信息上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三、革勒车镇政府及安全监督管理所安全监管责任人职责

履行乡镇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对尾矿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积极配合州、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

四、来凤县孚瑞矿业有限公司萤石尾矿库主要负责人职责

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机构。在库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标明尾矿库基本信息、“库长”包保责任人、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安全风险等级分布“四色图等信息。定期组织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尾矿库“看住井、护住坡、管住水、应好急”的要求落地见效。组织建立尾矿库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确保尾矿库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等设备设施齐全、安全措施有效;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安排落实尾矿库应急值守制度。制定并落实汛期24小时双人值班值守和专人不间断巡查和报告制度。尾矿库企业汛期每周要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尾矿库安全巡查检查情况。

附件:2023 年恩施州尾矿库包保信息公告表  2023年恩施州尾矿库包保信息公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