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

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名称为:恩施州住房公积金。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有行政执法人员   人,均持有执法资格证。

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

四、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1.加强宣传,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恩施州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恩施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2.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严格按照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堵塞漏洞,防止违规套取公积金。

3.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严格按照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4.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依法进行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的单位进行电话催缴。

五、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1年12329系统共录入信息12303件,其中投诉3件,占受理总量0.024%;;咨询12300件,占受理总量99.97%。阳光信访平台共收到46信件,已办结投诉   件、咨询36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