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力促专业人办专业事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21
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力促专业人办专业事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高效、规范运行,结合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通知,6月20日,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恩施州政局印发《恩施州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专员相对固定,州县两级交易中心、财政部门借助交易中心培训平台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让采购专员成为“专业人”。《方案》规定了采购专员“学习宣传政策法规、审查采购相关文件、操作采购管理系统、配合处理投诉举报”等五项工作职责,提出了“树好风向标、干好护旗手、做好通讯员、守好分界点、当好总指挥”等五条工作要求,并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完善培训考核机制”等三项组织保障措施。

恩施州通过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将真正实现“专业人办专业事”,在全州范围内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实现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主导、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新型监督管理模式,同步实现提高采购监管质效、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等多重目标,打造全省政府采购“恩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