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恩施州税务局关于开展劳动用工监管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双随机一公开】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恩施州税务局关于开展劳动用工监管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23年度恩施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安排,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税务局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恩施州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8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州社保局参保企业范围内抽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为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对信用风险低的减少抽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风险高的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本次抽取比例为: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为5%、对信用风险较高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为5%、对信用风险比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为100%、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为100%。

四、抽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抽查内容

(一)人社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1.对用人单位制订、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管;2.对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及招工用工情况的监管;3.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监管(包含特殊工时制度的报批和使用情况);4.对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监管;5.对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监管;6.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管;7.对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监管;8.对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监管,9.对遵守人力资源服务规定情况的监管。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三)税务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1.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2.纳税申报情况的检查;3.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的检查。

六、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税务局。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州人社局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税务局积极配合落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创建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州人社局及时组织联合抽查部门,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创建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对项目实施实地检查时,设1个组,人社局抽2人、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抽1人、州税务局抽2人,共计5人。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州人社局执法检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州人社局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整理相关资料报州市场监管局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州人社局安排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税务局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州人社局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恩施州税务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