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强弱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15
《关于加强城市强弱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解读

1、加强城市强弱电工程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答:目的是通过逐步改造城市老旧强弱电管线,规范新建强弱电工程建设,补齐我州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强弱电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薄弱问题。推动我州城市规划区内强弱电专项工程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形象,是将落实州委州政府将城市按照旅游景区标准打造的重要内容。

2、我州强弱电建设管理现状?

答:当前全州城镇建设过程中强弱电线路工程长期存在规划引领不强、部门权责不清、建设配套不够、建设标准不高、建设监管缺失、管线布局混乱等问题,强弱电线路入地率低,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及正常运行秩序。

3、《通知》的实施范围?

答:主要实施范围为州城规划区、各县市中心城区核心区域及其他重点地段。

4、哪些线路需要入地建设?

答:城市规划区内除110千伏及以上电力规划线路进行空间廊道控制外, 35千伏及以下规划电力管线和各类强弱电线路一律结合道路和综合管廊(沟)入地。

5、各部门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规划部门做好管线规划管理工作。规划部门要将强弱电管沟布局纳入相关法定规划内容,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按法定规划为依据对新建强弱电管线进行方案审查或审批,新建市政道路没有配套综合管沟的不予规划许可,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强弱电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住建部门做好管线配套建设工作。城市综合管沟由市政部门统一建设,强弱电综合管沟要与市政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城管部门做好管线入地管理工作。今后新建市政道路不得将35千伏以下电力线路及各类通信线路架空建设,对已有的架空线路要逐步改造入地。

经信部门做好管线入地监管工作。经信部门负责制定强弱电管线入地年度计划,协调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强弱电线路入地工作,督促各管线部门加快入地改造及入地建设进度。

6、强弱电管理规划审批主要流程?

答: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工程,必须同步实施强弱电配套工程,并与道路建设工程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规划审批部门在规划许可前必须开展方案审查工作,要将设计方案是否落实规划建设要求作为审查重点,不得降低和减少专项规划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规划许可。

7、如何加强统筹建设?

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强弱电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各县市政府在制定道路年度建设计划时,须提前告知强弱电管线单位,强弱电改造工程由市政统筹,强弱电新建工程落实“投资补差”原则,由市政建设部门与行业单位协商一致,同步启动改造或新建计划。中心城区新建、改造的主次干道沿线地下弱电管网,应采取一次性规划到位、建设到位、架空线路入地整合到位,不能一次建设完成的,须预留管线位置。

8、《通知》在指导我州城镇建设过程中将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1、提升城市意识。通过促使我州各级政府及部门进一步树立城市意识、精品意识,强化城乡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推进我州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2、强化具体行动。把明确责任部门、规范审批程序、落实建设标准作为政府履职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解决城市管线建设以来长期存在的缺乏规划统筹、责任主体不明、实施各自为政、影响城市形象等积弊。

3、取得明显效果。恩施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各县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新建城市道路将强制性配套建设综合管线沟,实现35千伏电力线路及通信、广电等电缆线路一次性全部入地敷设;全州各县市要制定改造计划明确改造时序,在城市中心区改建、扩建综合管沟,将原架空的35千伏电力线路和架空通信线路进行入地改造,建设“微管廊”将干线与建筑连接,实现“无明线街区”及“无明线小区”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