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为5年,将于2022年11月30日到期。
为进一步完善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我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2017年后恩施州历年调整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
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305224242@qq.com
2.通讯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617室
3.电话:(0718)8248315
4.传真:(0718)8223576
附件:
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