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调裁诉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争议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05
鹤峰县调裁诉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争议

(通讯员 覃进之 彭璇 陈霞 )627日,鹤峰县“工会+人社+法院”调裁诉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争议案。

该县中营镇村民田某与经济开发区一家公司,因“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委遂向“工会+人社+法院”调裁诉工作室发来《委托调解函》,要求10日内完成调解工作。为高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根据《湖北省“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鹤峰县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工作室先行调解。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周律师与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胡某某分别向工作室调解人员进行了争议事由的陈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2.3万元,申请人放弃其他请求。

据悉,当日,双方当事人经工作室调解达成协议后,又申请仲裁委进行审查并审理终结。申请人拿到了经调解达成的工资和补偿金

下一步,调裁诉工作室将充分发挥三方联动优势,高效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切实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源头,为更好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