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成果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关于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成果的公示

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星斗山保护区”)位于鄂西南利川市、恩施市、咸丰县三县市境内19882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建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36月被国务院批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野生植物类型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全面推进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鄂林保202334号)等要求,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进行了勘界工作,勘界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

勘定后,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68338.75公顷 ,其中核心区21785.25公顷,缓冲区14658.76公顷,实验区31894.74公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77日至7201730时止。

社会各界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恩施州林业局、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0718-8418218

附件: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前后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