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恩施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恩施州推进落实武汉市对口帮扶2023年工作方案》(恩施州武恩扶组发〔2023〕1号)工作通知,结合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实际,特制定州太山庙马铃薯原种场2023年马铃薯种繁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奖补方案。
一、项目目的
为切实做好全州马铃薯产业链工作,推进马铃薯产业发展,加快恩施脱毒马铃薯种繁换种,提高商品化率,带动原州太山庙马铃薯原种场农户增收。拟联合州农科院、恩施市马铃薯局相关单位,在原州太山庙马铃薯原种场建立马铃薯种繁核心示范基地50亩。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规模:建原原种脱毒种薯种繁核心示范基地不低于50亩。
3.项目建设地点:新塘乡太山庙居委会
4.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万元。
5.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10月1日前组织实施。10月项目验收。
6.每亩生产原原种40000颗以上。
三、奖补对象
由相关市场主体在确定的区域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建设。结合自身条件主动填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由州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专班验收合格后支付奖补资金
四、申报条件
一是负责实施市场主体须获得“恩施土豆”地理商标授权资格,获得绿色食品商标认证的市场主体优先。
二是水培苗(薯)采购需在州内具有脱毒种薯生产经营资质且获得选育单位品种使用授权的企业采购的脱毒种薯(苗)。
三是实施地点在原州太山庙马铃薯原种场辖区且建设规模不低于50亩。
四是市场主体生产过程中需体现连农带农相关机制。当年基地生产的原原种薯需无偿提供原州太山庙原种场辖区有意愿进行种薯繁育的农户(扩繁约120-150亩)。
五、奖补方式
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内容,基地规模达到50亩以上,基地总投入在30万元以上,每亩生产原原种不低于40000粒。经过验收合格后,奖补10万元。
六、资格评审
(一) 申报。根据州农业农村局制定本奖补方案相关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结合自身条件填报《2023年州太山庙马铃薯种薯核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递交州农村事业服务发展中心,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州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的市场主体进行审查并最终确定符合要求的奖补对象。
七、奖补兑现
严格实施进度,不定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9月30日前,市场主体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并完成自验。10月31日前,由州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直接拨付奖补资金。
八、项目技术指导及管理
成立由州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州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州农科院马铃薯所、恩施市马铃薯产业发展局、新塘乡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团队指导。
局发展规划科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项目实施过程中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指导,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项目惠及广大农民。
联系人:魏小平(电话,13986859324)
附件:
1.2023年州太山庙马铃薯种薯核心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
2.申报主体需提供资料清单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州太山庙马铃薯种薯核心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市场主体名称 | 法人代表 | ||
基地面积 | |||
总投资 | 建设地点 | ||
是否获得地理商标、绿色食品认证等 | 水培苗(署)采购单位 | ||
预计每亩生产原原种(粒) | 是否连农带农机制 | ||
联系人 | 电话 | ||
项目完成时间 | |||
申请奖补金额 | |||
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 |||
评审人员意见(签字) | |||
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附件2
申报主体提供资料清单目录
1.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恩施土豆”地理商标授权
5.绿色食品认证
6.水培苗(署)采购佐证资料
7.基地建设规模承诺书
8.项目资金总投入相关佐证资料
9.其它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