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恩施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7
【文字解读】恩施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一、文件出台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科技创新的底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将高新技术企业形式审查权、专家评审权下放市州。为加快壮大我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根据科技部规定及省厅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总量迅速壮大

2022—2025年,每年分别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每年分别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40家(任务分解见附件1)。力争到2025年底,全州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700家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700家以上。

(二)质量快速提升

2025年,入围全省1000家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入围省百强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全州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以上。

三、文件依据

科技部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执行范围是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期限为20222025年。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围绕目标任务,提出了七项重点举措:

(一)充分挖掘存量

紧盯“四上”企业尤其是规上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具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全部纳入后备对象,做到应报尽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一、二、三产业优质企业纳入后备库,持续跟进培育,形成挖掘、培育、申报梯次布局。

(二)建立服务机制

为每一家拟申报企业建立由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中介机构组成的服务团队,加大申报服务力度,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储备、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归集等工作,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三)强化政策宣传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大力营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部门携手攻坚

经信、农业、住建、交通、文旅、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科技部门协作,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动员,广泛发动企业申报,努力实现管行业就要管“高企”申报。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强化与科技部门数据共享,高效、精准挖掘后备对象,同时依法依规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

(五)加强科技招商

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招引工作机制,加大招新引高、招才引智力度,引进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六)增强中介力量

大力支持本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制定出台激励政策,增强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性。引导州外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恩施,将人力、财力、创新资源向恩施州倾斜,切实增强中介服务机构力量。

(七)强化培育孵化

建立完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新体系,提升双创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在孵科技型初创企业数量,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供源头活水。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明确的重点举措,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政府成立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州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县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相应机构,具体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推动全州高新技术产业量质齐升。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由州、县市(恩施高新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三)完善考核机制

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纳入州对县市党政目标考核,加大考核权重。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2—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