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湖北恩施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办税和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华家坪办公区
联系电话:0718-8412268
邮政编码:445000
二、办税服务厅服务范围
原湖北恩施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有涉税事宜,及恩施城区范围内所有涉税事宜同城通办。
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
办税厅电话:15727264705
敬请关注合并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发布的相关公告,未发布公告事宜继续保持原机构运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