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机关各科室,州社直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5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州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全州供销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坚决落实责任

各县市供销社、州社直属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8月5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召开专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会议,进一步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有效传导压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

各县市供销社、州社机关有关科室,州社直属企业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辖区企业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风险点。

(一)突出重点抓好防范。各县市供销社要针对实际,有重点的抓好防范,特别是易发安全事故的企业和部位,如烟花爆竹、危化品、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仓库、建筑工地、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防止火灾、爆炸、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隐患整改各县市供销社、州社机关有关科室要组织工作专班,在8月19日前对直属(控股)企业及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掌握隐患风险点,及时发现问题,下达安全隐患排除整改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协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直到消除隐患为止。

(三)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各县市供销社、州社机关各有关科室、州社直属企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时进行应急演练,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努力构建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

各县市供销社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要畅通信息渠道,规范信息上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发生。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时,要及时妥善处置,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并随时保持与相关部门及州供销社的联系。

请各县市供销社、州社直属企业将辖区直属(控股)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情况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州供销社办公室。联系人:薛婷婷,电话(传真)8223515,邮箱:1336144631@qq.com。     

                                                                        恩施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