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6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州社各直属企业:

2014年春节将至,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旺季,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有效遏制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现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州各县市供销社要有全局观念以及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做好安全工作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针对节日特点,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万无一失。

二、重点突出,防范到位。各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重点进行防范,特别是加强对事故易发场所的监管,如烟花爆竹、危化品、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商场、仓库、交通运输工具、办公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严防火灾、爆炸、踩踏、中毒以及洒后驾车等事故的发生。

三、消除隐患,仔细排查。各县市对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精心安排,部署人力、物力,认真组织对节日期间的安全进行排查和检查,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安全工作第一线,同企业一起排查,整改隐患,防止走过场和不负责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关门停业,情节严重的要按程序交由相关部门处置,确保节日安全稳定。

四、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是保证节日安全的前提,领导要身先士卒,带好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电话24小时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单位的安全动态,以便处理突发事故,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对信息不畅、迟报、漏报、瞒报而延误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O一四年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