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20230070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关于对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2023007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谭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抛荒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由我局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办理,我局党组安排由局分管领导李继红同志牵头,政策与改革科具体承办。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增强解决抛荒问题的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恩施州切实扛牢耕地保护重大使命和重要职责,着力解决土地抛荒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恩施州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制度

二是严格目标考核坚决贯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不断完善州、县、乡、村耕地保护四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持续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把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作为州级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执法巡查。建立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动态巡查网络体系,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不断强化源头防范和管控作用,确保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严查处”,力争实现把问题消灭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法规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通过专家讲座辅导、现场咨询活动以及入户送学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关于“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加快土地流转”

一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法规政策,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完善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对农户承包地“四至”有误、地块遗漏、界址纠纷等持续开展确权纠错“回头看”,在来凤县试点基础上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工作。

二是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先后出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意见、《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州金融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恩施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要求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

三是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近三年全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保持在100万亩以上,其中80%以上流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

四是建立流转服务网络。按照州、县、乡、村都有机构和人员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的要求,构建全州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同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调解仲裁体系,确保村级有调解室、乡镇有维稳中心和纠纷调解委员会、县市成立仲裁委员会并设立仲裁庭,为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是探索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学习外地“小田并大田”经验,在有条件的地方,农户自愿前提下通过农田建设、土地集中连片整理等途径,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分散型、效益低的问题。2023年宣恩、咸丰申报试点正在开展工作中。

六是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核。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对不符合补贴发放情形予以严格审核,不得享受补贴。

建议关于“余缺田调剂”“调换与转包”“收回再发包”等情形,在实践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三、关于“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加农业农村投入

一是严格落实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中央惠农资金管理要求规范发放各项补贴资金,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按时保质落实到位,围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轮作补贴等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回头看”,查找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农户权益不受损,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地种粮积极性。

二是大力培养人才。立足本地实际精准培训“良才”,通过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4000余人次;围绕发展需求“引才”“育才”并济,引进科研院所14名专家开展产学研服务,年培育骨干人才百名以上;组织1217名农业科技服务人员,推进农技服务“下沉到村、直接到田”,选树典型搭建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四、关于“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一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坚持统一规划布局,综合建设渠、道、桥、涵、闸,解决长期以来灌排水系不顺畅、工程不配套、道路不宜机等问题。2019-2022年,全州修建塘堰173座、小型拦河坝70座、沟渠6313公里、桥梁598座、机耕路3.6万公里、护坡工程59.3公里。

二是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防灾抗灾能力,提升粮食稳产高产保障水平2011-2021年,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6.62万亩。初步测算,2019-2022年全州新增耕地面积1316亩(其中,新增水田453亩),新增和改善灌溉、排水、节水达标面积124万亩,治理酸化面积35.5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33.11万亩。

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按照项目区道路循环畅通、河道水清岸绿、农田平整成块、村容整洁秀美的要求,统一设计、连片打造,大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全州已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9个、省级休闲农业重点园区29个。

四是推动农业机械化。抓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和农机技术推广应用,重点开展马铃薯机收和水稻机收减损技术推广,支持恩施市创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大力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年审和保险措施落实。

五是坚持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制定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实施方案和2023年至2025年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用药技术及高效种植模式,2022年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为44.19%,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4.85%,主要粮食作物危害损失率仅1.57%。

五、关于“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是抓好全产业链建设。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整体运行平稳,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259构建以“一村一品+”为基础、产业强镇为引擎、产业园区为骨干、产业集群为统领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围绕乡村振兴重点村遴选,按照“特色、规模、主体、订单、设施、科技、项目、政策”等八要素打造高品质“一村一品+”示范村。

二是彰显特色品牌效应恩施土豆成功入选首批“湖北地理标志名片”,先后被授予“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绿色农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恩施炕土豆”荣登武汉东湖国事活动食谱、湖北十大楚菜名点和外交部全球推介湖北的25道风味菜品之一。2022年,“恩施土豆”成为中国农业品牌大会唯一推介品牌,并成功入选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制定恩施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三年行动方案恩施州6个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入围全国70强恩施玉露品牌建设入选全国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恩施玉露”“利川红”入选全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探索农业生产经营新业态。探索“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着力发展“订单农业”,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农村电商,培育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确保稳定收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六、关于“做好土地整理的遗留扫尾工作

推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百日行动”,加强检查督办力度,统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建成后的项目统一移交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与项目所在村签订管护协议,落实各方责任。坚决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优化主体功能分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底线管控,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开展完成新增补充耕地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报备工作,确保全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我们作为职能部门,将坚定不移抓生产、谋发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工作,有效治理利用撂荒地,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力稳住粮食生产“基本盘”。

谭建平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我州农业农村和农村承包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继续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