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供销社2019年工作总结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6
州供销社2019年工作总结

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湖北省供销总社的指导下,州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咸丰县供销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为“百强县级社”,驻村工作队获得咸丰县2019年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为农服务基础逐渐夯实。州社在领办创办的92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培强茶叶、土豆等特色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8个,抱团对接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州社主要领导先后4次带队入杭、杭州市供销社2次来恩对接,9月两地社有企业联合成立恩施州硒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恩施龙马聚优电商公司,355人次来恩施旅游,开办脱贫攻坚电商培训5期224人次,签订茶叶订单40吨,销售恩施土豆240万余斤,“硒品入杭”消费扶贫成效初显,恩施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增强。

二、经营服务网络稳健拓展。组织推荐4家社有企业入选国家“832”政府公益采购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第一批、第二批重点扶贫供应、流通主体,推荐3家市场主体入驻省级电商“荆选”平台,州级层面培训各类电商人才128人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外延拓展取得新进展。恩施市加快对接“供销e家”电商平台,完成销售额4500万元。巴东县打造三级物流配送体系,2019年实现工业品下行单量94.2万件,农产品上行单量15.7万件。

三、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取得新突破。在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3次函邀省再生资源集团来恩施对接项目落地,多次协调州高新区管委会、州环保局等部门,促成环宜再生资源公司在恩施高新区落地,前期投资的临时厂房已开展生产经营,后续标准化厂房力争在2020年7月底前开工建设,有力支持服务全州美丽乡村建设。

四、社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州社进一步完善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州供销社资产出租合同范本,规范资产租赁、评估等相关程序,通过6起法律诉讼维护资产权益,积极收回公司债务,2019年州社直属企业经营收入624万元,上缴各种税费63万元,妥善处理各种信访纠纷20余件,全年未发生越级上访、非访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五、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十看村、十看户活动,全面完成“六个清零”“六个全覆盖”,“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达标。完成46户人居环境整治,安装路灯37盏,建成村内垃圾分类及转运体系,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获得唐崖镇“最美村庄”称号。出台《州供销社发展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兑现奖补资金43万元,聘请了2名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发展白茶600余亩,发展黄豆、牲猪、中蜂等短期产业,为后期巩固提升奠定了基础。开展最清洁农户、脱贫标兵、致富能手、好婆媳评选活动,主要领导按规定驻村,不定期召开尖刀班座谈会、屋场院坝会,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2019年何家沟村人均收入达11300元,群众认可度达98%以上。

六、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2019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专题党组会6次,印发了《州供销社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压实党的建设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单位创建、法治、档案等其他各项工作均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2019年,州社被评为2018年度全州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荣获2018年度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州委备案工作突出单位,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获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名同志荣获全国供销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