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党建引领人民调解源头化解纠纷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02
建始:党建引领人民调解源头化解纠纷

(通讯员李申旗  谭晶)近年来,建始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紧扣平安建始建设、矛盾纠纷调解,通过“党建+人民调解”新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引导党员主动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延伸下沉服务深度,提升矛盾化解力度,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前沿阵地。

一、强化党建引领,构建调解“新格局”

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遴选渠道,以合村并组为契机,选拔公道正派、正直热心、善做群众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党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构建以老党员为标杆、“法律明白人”为骨干、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党员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以及志愿调解员的党员调解网络,配优配强人民调解力量。

强化队伍管理。引导党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新入门”人民调解员结对同行“传帮带”,入村户、察民情、解纠纷、排民忧,传承和发扬“人民调解为人民”优良传统。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电子档案,录入湖北省人民调解综合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基层调解组织190个,基层人民调解员1229人,其中,党员967人,占比79%。

强化理论学习。定期开展党史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调解的凝聚力以及矛盾纠纷化解的战斗力。

强化调解网络。设立党员先锋岗,让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营造出“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辐射带动一片”的良好氛围,依托各级党组织,纵向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横向拓展N个特色调解室,形成矛盾纠纷分级分类调解格局。设立特色调解室,以村(社区)党支部为依托,吸纳多方党员力量,带动身边党员增强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

二、强化前端预防,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党员调解员下沉到田间地头,到村到组,到老百姓家中唠唠闲嗑,话话家常,在闲话家常中捕捉线索、精准摸排,摸清情况后,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并及时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推送至村调委会。

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村调委会收到排查情况后,安排党员调解员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耐心地厘清双方矛盾焦点,向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内容,深入浅出地向当事人分析法律风险,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调处,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信息反馈与共享。村级党支部协调开展纠纷调解工作,邀请双方当事人代表到村委会,采用集中座谈沟通的方式了解双方心理诉求,找准纠纷症结,矛盾源头,把准时机,对症下药,在平和、友好的氛围中化解矛盾。

案件回访提升调解满意度。县司法局每年安排专人对人民调解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并邀请当地党员调解员参加回访工作,通过党员作用,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在回访前,通过党员调解员详细了解纠纷处理情况,做好回访准备,回访过程中,通过与当事人面谈、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调处协议履行进展,确保案结事解心解。今年以来,共回访人民调解案件257件,履行率100%。

三、强化普调结合,画好调解“同心圆”

“线上线下齐发力”。在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上不间断推送法律服务知识;对党员调解员开展季度培训,提升普法调解工作效率。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员调解员在工作中利用发放宣传单、法治宣讲、法律讲堂等方式,实现法治宣传与服务群众面对面,达到“调解一起纠纷、宣传一次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良好效果。

坚持普调结合。坚持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党员调解员把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全过程,做到在调解中普法,引导群众依法处理矛盾,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高人民调解的知晓度、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