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关于做好2023年度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州局直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23〕14号)要求,2023年度州交通运输局共办理建议提案44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30件(主办20件、会办10件),州政协提案14件(主办6件、会办8件)。主办件中,州委常委领办重点建议1件,州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1件,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建议7件(主办),2022年已办结跟踪督办提案1件。为圆满完成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提升交通运输工作效能的有效举措。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构建大交通工作实际,统筹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交通乡村振兴、运输服务水平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全力深入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效,确保实现“见面率100%、答复率100%、基本满意和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

二、办理安排

(一)分解办理任务。局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在恩施州建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完成2023年承办的44件建议提案签收,并根据职责分工进行任务分解,拟定《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提交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责任领导、州局直属相关单位和机关科室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及质量要求。

(二)完成会办意见。各承办单位(科室)根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会办类建议提案,在充分与代表委员沟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书面会办意见,经责任人审核、责任领导审签后,按照恩施州办文〔2023〕14号文件确定的答复格式排版印制形成正式文件,州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于5月26日前提交主办单位,州政协提案会办意见于6月23日前提交主办单位。

(三)完成主办答复和见面。各承办单位(科室)对所承办的主办类建议提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担当务实的作风,深入调查研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将与建议代表和提案人紧密联系、见面沟通贯穿建议提案办理全过程,认真落实“办前沟通、办中调研、办后交流”。在主办件答复初稿形成后、正式答复前,要将答复意见报请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分别审核,再与建议代表和提案人见面。见面时,要当面征求建议代表和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建议代表和提案人分别填写《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州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州领导领办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要将办理方案、答复意见呈州领导审批,会同会办单位邀请建议代表或提案人参加现场座谈协商、交流意见、凝聚共识、解决问题,增强办理效果。州人大代表建议与代表见面于6月16日前完成,州政协提案与提案人见面于8月17日前完成。

(四)正式书面答复。建议提案答复经征求建议代表和提案人意见和建议后,由各承办单位(科室)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议答复和提案答复分别于6月23日和8月24日前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正式答复意见后寄送建议代表和提案人,并同步进行网上答复,将正式答复意见(一式两份)、《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州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代工委和州政协提案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建议提案办理主要领导带头和“主管领导、单位(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具体责任制。州交通运输局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冉茂和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办理任务的局机关科室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敖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承办单位(科室)要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科室)建议和提案的研究、办理和答复工作。

(二)完善办理机制。按照“一项建议提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责任人、一个主办单位(科室)、一个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抓好建议提案办理。主办件的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科室)至少与建议代表和提案人见面沟通一次,及时主动汇报办理工作进展、听取有关意见建议。主办单位(科室)承担所主办建议提案的主要责任,协办单位(科室)应根据主办单位(科室)的要求积极做好工作配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参与见面沟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承办建议提案的统筹协调和答复审核把关等工作。分县市见面的责任领导和联络员负责见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对纳入已办结提案跟踪督办件的20220080号《关于建议改扩建高速公路恩施西出入口通道的提案》,州高路办要按工作计划,持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答复承诺事项落到实处,并反馈和报送工作落实进展情况。

(三)确保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科室)登陆恩施州建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网站,查看并下载承办建议提案的电子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全程加强与建议代表和提案人沟通联系,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答复,对能够解决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对应当解决但工作有难度问题,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解决;对纳入计划分阶段解决问题,要兑现承诺逐步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请代表、提案人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许可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问题,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建议提案主办件答复要严格遵循恩施州办文〔2023〕14号文件要求,确定好类别(A、B、C、D),编排好格式。

(四)严格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科室)要按照“5月26日前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答复、6月23日前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答复、政协提案会办件答复、8月24前完成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的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按时推进、不拖后腿、圆满交账。


恩施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