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供销社关于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7
州供销社关于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州社各科室、直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恩施州办发电[2015]24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州供销社系统抗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抗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的认识。4月以来,我州遭受冰雪、暴雨、霜冻等大范围侵袭,各地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今年抗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制订预案和防范应对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履行好供销社抗灾救灾和防汛抗旱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抗灾救灾和防汛抗旱物资的组织供应。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经营服务网络优势,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主动承担本地区各类防汛抗灾应急物资的代购代储任务,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供应。积极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组织、供应,确保灾情发生时能调得动、用得上,发挥好市场主导作用。

三、努力提供优质农化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农资打假工作,保证灾后生产自救所需的农资质量,维护农民利益,确保灾后生产自救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开展系列化综合服务,促进农民科学用肥。充分发挥新型庄稼医院、农资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基层供销组织的作用,积极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提高农资商品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服务、指导和培训,普及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和识假辨假的能力,帮助农民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坚持主汛期值班制度,有关负责同志要保证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畅通。要强化监测预警意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迅速收集本系统灾情信息,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供销社报告,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抢险工作。

恩施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