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供销社:
根据《恩施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恩施州防汛指发[2013]2号文件精神,请各县市供销社认真落实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保障防汛抗旱物资供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及时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落实情况。
二、认真检查防汛抗旱仓库物资储备情况,积极筹集、补充防汛器材,增加储备总量,满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需要。
三、积极与物资供应单位签定好供应协议,并将落实情况报州社。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恩施自治州供销社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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