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州政府国资委郑重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以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确保上级要求在国资国企领域坚决落实。
二、坚持“一企一策”原则,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强创新、调结构、严监管、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好做优。
三、加强全系统全口径产权登记和资产统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实现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率、资产处置审批率、进场项目转让信息发布率和进场交易率“四个100%”,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县市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监督,着力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
四、严格按照《州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0版)》和《州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版)》实行清单管理,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出资人监管、服务水平。
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对企业的会议、调研、检查活动,服务企业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严格廉洁自律,不“吃拿卡要”,认真对待投诉举报,对企业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18—822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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