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高新投公司”)拟对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主楼第四层进行装修,现将装修项目第三方咨询服务询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州高新投公司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主楼第四层装修项目第三方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该装修项目建筑面积1397.8平方米,预算造价118万元,其中,装修工程预算66万元,设备、家具预算52万元。
三、采购内容
州高新投公司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主楼第四层装修项目施工图审查(图审)服务、投资评审(含标底编制)服务、施工监理服务、结算审计服务及设备采购代理服务。第三方咨询服务分五个标段进行询价。
第一标段 工图审查(图审)服务
(一)服务内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展审查咨询服务,出具审查意见书。
(二)采购预算:3000元。凡是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视为无效。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施工图审查、咨询服务类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文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第二标段 投资评审(含标底编制)服务
(一)服务内容:根据该项目预算造价报告编制投资评审报告(含标底),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二)采购预算:3000元。凡是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视为无效。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文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第三标段 施工监理服务
(一)监理服务内容
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件,各工种人员的上岗证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等;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对装饰装修材料检查验收,对相关材料预留样品,以备工程验收或必要时检查核对;
3.对装饰装修制作安装质量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对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提出意见;
4.因现场或其他因素需对设计图纸等进行变更的,及时与施工单位对接,确认变更签证;
5.做好其他监理工作,整理监理资料,及时按要求归档。
(二)采购预算: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与相关服务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折作为采购预算,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报价文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第四标段 结算审计服务
(一)服务内容:根据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工程量变更签证单、合同、补充合同等,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对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二)采购预算:参照《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的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审减额×8%×70%作为采购预算价,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报价超过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文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第五标段 采购代理服务
(一)代理服务内容: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主楼第四层装修项目的设备、家具采购代理服务。
(二)采购预算: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控制在70%以内,报价超过此标准的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须在本单位注册,以
单位缴纳的社保为准。
(四)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及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4.报价文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第三方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8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二)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通过网络传递给采购人进行登记;报名电话:0718--8269191,联系人朱先生。
2.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资料到企业服务中心507室报名登记。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0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07室(金龙大道公积金交易中心南侧企业服务中心)。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10时35分按采购顺序依次现场开标。开标地点:州高新投公司502会议室。
(二)成交供应商确定。在符合条件的三家(含)以上合格供应商中,以服务及质量均满足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的,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eszgxtgs.com/)、州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zw.enshi.gov.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公积金交易中心南侧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718--8269191
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