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国资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4
州政府国资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机关文秘及综合服务后勤岗位1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熟悉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文秘及综合服务工作,熟练操作行政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汉语言文学或法学专业背景(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5.年龄:22-45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至1999年6月1日以前出生;

6.符合公益性岗位有关条件规定(持有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

7.本次录用人员在我委服务年限至少2年,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政府国资委301办公室(恩施市新建街60号)

(三)联系电话:0718-8222386;联系人:陈先生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政府国资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县市及市民均可直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政策),1寸登记照2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自行承担。

五、聘用

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体检等情况,国资委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正式予以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咨询及监督电话:0718-8222386。

恩施州政府国资委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