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中介机构、州直国家出资企业: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和《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鄂国资产权[2006]236号)以及《恩施州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试行办法》(恩施州国资发[2010]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委于2015年5月6日在《恩施日报》等媒体发出公告后,在各中介机构申请报名的基础上,我委聘请州直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通过,现决定将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恩施春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中介机构列入恩施州国资委2015年至2016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成员单位(名单附后)。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