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六届二次全体会议纪要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20
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六届二次全体会议纪要

2018年6月4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勇强主持召开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六届二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恩施州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明确了2018年公积金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会议高度肯定了全州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认为,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住建厅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积极支持全州房地产去库存,以群众安居为目标,以改革为先导,以服务为引领,完善政策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财务集中统一核算,克难攻坚,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归集公积金26.29亿元,同比增长27.18%,发放个贷21.88亿元,同比增长5.96%,个贷率达到 71.96% ,提取住房公积金15.31亿元,同比增长26.62%,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亿元。住房公积金事业进一步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会议指出,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措施,以“规范、加强、提升”为主线,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求实创新,着力提升管理运行质量,解决城镇职工住房困难,努力打造幸福公积金、智慧公积金、安全公积金、人文公积金。一是突出党建引领。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地。二是主动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收益率。争取成为机构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地为缴存职工、缴存单位提供便利。三是完善使用政策。准确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总体趋紧的走势,严格执行管委会研究调整的相关政策。四是优化改进系统。全力推进“云平台+手机公积金”建设,建成全国领先水平的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信息互联互通,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方便服务对象。五是加大扩面力度。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将新市民纳入公积金缴交范围。引导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六是防控化解风险。把防控化解资金风险作为制度运行的生命线。重点防范数据安全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廉政风险和行政决策风险。七是决战脱贫攻坚。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完成各项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采取切实措施,把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责任共担,防止部署落实出现真空。压力传导要及时。区分层次责任,压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责任指向要明确。要敢于对党的事业负责,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具体措施要得力。认真研判形势,找准工作中的问题症结和突破点,不断细化、实化、量化、固化工作措施、考核标准和长效机制。督办检查无死角。加强对县市的调研指导、检查督办。二是目标共进,防止事业发展断层。要紧扣大局主动服务州委中心工作。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总体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低利率政策优惠,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宜居城市上有新作为。要争取住房公积金参与棚户区改造改革试点,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闯出一条新路。要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水平。网点建设要再加强。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县市办事处都要取得有自有产权的营业场所。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承诺制,努力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政策共议,防止红利释放出现落差。政策调整要坚持做到广泛征求意见。事先与管委会委员提前沟通。完善决策程序。管委会制定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程、政策调整,要始终坚持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将新政策通过各种媒体对外公布。注意政策的衔接转承。在政策适度趋紧的同时,要继续释放政策红利,抓好业务创新,服务创新,模式转型,让住房刚需职工的购房需求仍能得到住房公积金的充分支持。四是信息共享,防止效能提升受到制约。要推动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实现数据应用云端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业务流程标准化,财务核算自动化,自助服务移动化。要推进部门数据共建共享。主动与民政、人社、房产、不动产登记、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依靠管委会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建好数据接口,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要打造行业诚信环境。通过个人信用信息降低公积金的资金风险,为公积金打造更好的外部诚信环境。

会议决定:

同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一次全会工作报告》。

同意《恩施州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计划(草案)》、《恩施州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资产负债及增值收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

同意《关于对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请示》事项。政策调整共七项,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二是开展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试点业务,期间暂停州内其他异地贷款业务;三是贷款资金必须全额拨付到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四是将购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相关资料年限由原来的3年缩短为1年;五是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为州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仅有一方(含单身职工)为州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80%,同时建立可贷额度与缴交基数、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挂钩的机制;六是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3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调1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按照“认贷不认房”的原则予以认定(以即将上线运行的住房公积金新核心业务系统中的贷款数据为准,历史数据归零)。七是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参会人员:余和平、陈怀玉、李红、张建平、皮彦华、张发兵、陈颖、何再兴、刘锐、陈永胜、文胜泽、左仁辉、郭隆平、蔡文斌、朱品洪、田贵周、郜志彬、李世祥、韦锋、朱正东、李好文、郭万钧、熊敏

列席人员:欧阳树宇、石小刚、张卫国、赵钧、龙爱国、高安明、牟松乔、徐义洲、徐鹏、吴言初、胡正华、张超、田恩松、付瑞强、何义万、黄竹娟、杨和美、蒋晓敏、吴瑜、向瑛、李仁杰、张群、向宏卫

记录人:向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