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经中心研究决定,将委托银行划扣还款业务时间由以前的"每月3号、10号补扣上月未还款额,25号正常扣款"调整为"每月5号补扣上月未还款额,25号正常扣款",其他规定不变。
请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注意上述扣款时间的调整。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4日